補108/04/30 一、六審業務質詢「原民局」
今天針對瑞芳快樂山部落,請求原民局長儘快給予協助。
快樂山部落族人在當地生活已有二、三十年,
早年都是離鄉背井前往當地開採煤礦為生的族人。
但部落一年多前遭到司法單位以「竊占國土」提起公訴,
所有族人無一倖俛,開始愁雲慘霧,常常得跑法院的生活。
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優秀律師們給予族人最大的協助,
但要終止司法程序的進行,或是避再次被起訴,
還是得輔導族人合法承租土地。
無奈中央國產署與市府在處理方式上意見分歧,
依照國產署的計畫,將來在地族人面對非常冗長的行政程序,
也要負擔相當龐大的行政規費,
對於族人迫在眉睫刑事案件進程毫無幫助。
因此雨蓁特別要求原民局儘速針對此一議題,
邀集相關單位進行再次磋商,
同時也拜託中央的原民委員協助處理溝通,
希望能在5月31日前得到雙方都滿意的處理模式。
再來是針對新三鶯部落附近的原住民農耕園區生態池問題。
有耕種族人反映,該生態池是主要灌溉水源,
但附近因有大型交通建設工程進行中,
工程廢水的排放將污染生態池;
另外,新三鶯部落在規劃初期,內部排水系統沒有建置完備,
導致部落遇大雨即淹水。
後期雖有工務協助處理排水問題,
但部落民生廢水排放仍然存在,同樣會影響生態池,
甚至會影響更下方的 魚菜共生市場。
因此雨蓁同樣責成局內針對問題立即處理改善,
並且邀集相關局處:工務局、水利局開協調會,
重新設計規劃廢水管線設施,並儘速啟動該工程,
務必在人為疏失導致的污染災害還未發生前阻止其發生。